中山公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 6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内部控制能力,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协助董 事会开展相关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 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处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公司应当为审计 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至五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 成,其中二分之一以上的委员须为公司独立董事,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 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的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以上提名,由公司董事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