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公用: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拟发行公司债券进行更名的说明
本次债券申报时命名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鉴于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发行人拟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名称确定为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 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期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 签订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前述法律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承销协议》、《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 所关于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的法律意见书》等。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开发行不超过人 民币 30 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