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城矿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本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 外捐赠事务的管理,在充分维护股东利益的基础上,更好地履行公司社会责任和公民义务, 有效提升公司品牌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 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自愿无偿将其合法财产赠予其他自然人、法人 或相关机构,用于公益事业的行为。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对外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占有其他资 源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不得以捐赠为名从事营利活动。 第五条 公司经营者或者其他职工不得将公司拥有的财产以个人名义对外捐赠,公司对 外捐赠有权要求受赠人落实自己正当的捐赠意愿,要符合公益的目的,不得将捐赠财产挪作 他用。 第六条 公司应当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促进所在地区的发展 公司已经发生亏损或者由于对外捐赠将导致亏损或者影响公司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