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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能源: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公告
000695TJBE(000695)2024-03-29 12:21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认购对象旭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称"旭 阳控股")系公司的关联方。 本次发行前,旭阳控股持有公司 22.71%股份,本次发行完成后,预计旭阳 控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将超过 30%。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旭阳控股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的股份将触发其要约收购义务。但同时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 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 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 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 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即在满足相关条件的情 形下,认购对象可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公司与旭阳控股签署的《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 的认购协议书》以及旭阳控股出具的相关承诺,旭阳控股承诺其认购的公司本次 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待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4-040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