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能源: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 一届董事会全体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 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 5 万吨负极材料前端项目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 定价按市场规则、行业标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进行审议。 2.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续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向控股股东借款续期有利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