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能源: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全体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一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进 行了事前审议,并就公司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和避免同业竞争措施的有效性发表了审核 意见,具体如下: 一、关于出售子公司新华印务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以 1,321.26 万元将持有的天津新华印务有限 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股东天津京津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交 易定价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遵循了公平、 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同意将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