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龙股份: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变脸或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之专项核查意见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变脸"或 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 之 专项核查意见 二〇二四年九月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 "业绩变脸"或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 致: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锦龙股份"或"上市公司"或"公司")的委托,就锦龙股份重 大资产出售事宜(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担任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发布的《监管规 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以下简称"《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1 号》"),就锦龙 股份在本次重组前发生"业绩变脸"或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相关事项进行了 专项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以下简称"本核查意见")。 对于本核查意见,本所及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并且该等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