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芝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经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