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芝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经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广泛吸纳人才,实现可持续发 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提名委员会对董事 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 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担 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在独立董事中聘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