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环球: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2024年4月)
1.4 专门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细则的规 定不足委员人数。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4年4月)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1 为明确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 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在公司决策过程中的作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补充规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在工作过程中除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外,还应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3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设立发展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