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环球: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 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 及《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苏宁环 球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当发生或将要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 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重大事项时,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在当日内及时将 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各部门、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制 度所述信息报告义务人系指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或公司, 包括: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各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主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