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牛山: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5月)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监督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 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罗牛山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规 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 报告工作。 第三条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一名。 第四条 监事为自然人,可以不持有公司股份。 第二章 监 事 第五条 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和非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 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六条 监事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 监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监事 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市场禁入措施, 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期限 尚未届满; (四)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监事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该候选人具体情 形、拟聘请该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