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色股份: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16层 电话:010-62684688 传真:010-62684288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本所系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设立并依法执业的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为31110000E000163031;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签字的张超律师、王文 杰律师为本所执业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并已通过北京市司法局 的年度考核备案。 为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委派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 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及本所律师认为所需的其他文件和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本 次股东大会相关决议等文件。公司已保证,其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文件及资料 是完整和真实的,所提供文件及资料中的所有印章是真实的,文件及资料的 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文件及资料均已 按本所要求向本所律师披露,无任何隐瞒、疏漏或偏差之处。 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