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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控电力:晋控电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000767JINKONG POWER(000767)2024-02-06 09:01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董事会监督职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 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部和外部审计的管理、沟通、监督和核 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占多数,且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审计委 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 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任期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 失去委员资格,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员。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公司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