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控电力:晋控电力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章程》)以及国家的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则。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 使权利。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 形式作出决议;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 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 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 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