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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控电力:晋控电力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000767JINKONG POWER(000767)2024-02-06 09:01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条件、标 准和程序提出建议。组织人资部作为提名委员会的工作承办 机构。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 在委员会成员中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 董事会、经营班子组成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 细则。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董事长 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 失去委员资格,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