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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控电力:晋控电力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000767JINKONG POWER(000767)2024-02-06 09:01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和发行人合 法权益,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监事行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 则。 第二章 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 第三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如公司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以上的, 应采用累积投票制度。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实行累积 投票制。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 事;"监事",特指由股东单位代表出任的监事。职工代表出 任的监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累积投票制度,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董事、监事时,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 该股东所持有股份与应选董事、监事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 以将其所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或监事,也可以将其 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