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控电力:晋控电力董事会议事规则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规范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提案管理、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 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机构与职责 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及其信息披露义 务,并负责董事会印章的使用及其保管。 第三条 提案管理 公司董事会议(预)案的提案管理实行多层次审核制 度,涉及公司各部门、各全资及控股公司,统一归口于公 司资本运营部(以下简称"资本部")管理。公司所有拟 提交董事会讨论的提案应先提交公司资本部登记备案。 提案申请部门应填报《公司董事会提案审批表》(详 见附件一),详细列明提案部门、申请时间、议案名称及 内容等基本情况,经申请部门负责人、部门主管领导签字 确认后,与提案相关材料一同提交公司资本部。 第四条 定期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