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铸管: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新兴铸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铸管"或"公司")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 关规定,对新兴铸管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6]3215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15 日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47,572,815 股,每股发 行价格为 5.15 元,募集资金总额 179,000.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6,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