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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咨询: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2024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对外捐赠事项管理,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维护股东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结合集团公司经营情况、盈利能力、负债水平、财务承受能力等因素, 坚持自愿无偿、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确定对外捐赠支出规模和标准。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主体、方式、范围和途径 第四条 集团公司为对外捐赠的主体。集团公司所属各级子公司一律不得以各自名义 对外捐赠。 第五条 可以用于捐赠的资产必须是本单位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对外捐赠 的方式包括现金、库存商品、其他资产等。生产经营需用的主要固定资产、持有的股 权和债权、国家特准储备物资、国家财政拨款、受托代管财产、已设置担保物权的财 产、权属关系不清的财产,不合格或者变质、残损、过期报废的商品物资,拥有的知 识产权,不得用于对外捐赠。 第六条 对外捐赠范围包括:向受灾地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