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高环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关于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 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 及《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 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