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兴长:岳阳兴长总经理工作细则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六条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 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解聘。 第三章 总经理班子职责与权限 第一节 总经理的权限 【经 2024 年 7 月 1 日公司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作出规定。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外,还应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任。公司总经理任免均应履行法定 程序并依法公告。 第七条 总经理向董事会负责,列席董事会会议,根据董事会的授权,主持公 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八条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四条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