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音控股:《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需经公司 202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督机 制,明确公司监事会的性质、职责,保证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确保公司、 股东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及《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是监督、检查公司财务状况及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职务执行情况的常设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 第二章 监事 第四条 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监事会由3人组成,包括2 名非职工监事及1名职工代表监事。设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为监事会召集人, 可以设副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公司法》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并且禁 入尚未解除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董事、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