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音控股:《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需经公司 202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规 范、高效、平衡运作,科学决策,确保董事会有效行使职权,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天音通信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天音通信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拟订,并经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董事会应将 付诸实施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向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通报。 独立董事的职权、工作条件、取得经济补偿等内容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制订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第三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对全体董事和董事会具有约束力的文 件。 第四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 不得干涉董事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第五条 董事会讨论和决定的事项,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确定。董事会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