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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鸿股份: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000851GOHIGH(000851)2024-02-06 11:44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 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6 日 14 点 30 分在北京市海淀 区东冉北街 9 号院北区 1 号楼 4 层会议室举行。 3.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