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风新材:国风新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3年12月制定)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3 年 12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 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下称"专门会议")是指 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关联交易等潜在重大利益 冲突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应当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 行事前认可。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 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 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