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风新材:国风新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 权益,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 本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 董事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