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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风新材: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000859GUOFENG(000859)2024-06-07 12:44

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拟换届选举的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经核查,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 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具备履行 董事职责的能力;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2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朱亦斌先生、张家安先生、李中亚先生为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毕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