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裕A: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编制和落实 了查验计划,亲自收集证据材料,查阅了按规定需要查阅的文件以及本所认为 必须查阅的其他文件。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上述法律法规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 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 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对本次回购价格调整、本次解除限售、本次回购注销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回购价格调整、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七月 1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价格调整、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 法律意见书 致: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