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股份_上市保荐书(申报稿)
关于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二零二三年九月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 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 2 号——上市保荐书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 "《指引第 2 号》")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 法制订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 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新疆天山水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