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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000877TSC(000877)2023-12-04 12:34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角度进行思考判断。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可以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 应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含视频)、通讯方式(含 电话等)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以提 议可召开临时会议。若出现特殊情况,可以不受第四条通知方式和通 知时限的限制。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独立董事 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