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股份: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草案)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业务,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 开、公允的原则,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公允性,保 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 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 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在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 人应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应在公司权限 额度内履行交易义务。 第四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 并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