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股份: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2023年12月)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提 高公司运作水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信息、参与重大决策、取得投资收 益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投资者上述权利的行使。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侵犯公司享有的独立的 法人财产权,不得滥用控制地位以任何方式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维护 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对投资者负有忠实诚信义务。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公司应及时、积极要求赔偿,必要 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投资者依法提起诉讼的,公司应当积极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