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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000877TSC(000877)2023-12-20 11:41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独立董事议事程序,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应 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