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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股份: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2024年3月)
000877TSC(000877)2024-03-26 12:51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规范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金融衍生业务管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交易业务管理,规范 交易行为,防范金融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各区域公司、各成 员企业。(以下简称"各级公司")。 第三条 【定义】本办法所称金融衍生业务,主要包括各级公司在 境内外从事的商品类衍生业务(指以商品为标的资产的金融衍生业务, 包括大宗商品期货、期权等)和货币类衍生业务(指以货币或利率为标 的资产的金融衍生业务,包括远期合约、期货、期权、掉期等)。 第二章 交易基本原则 第四条 【原则】公司金融衍生业务管理遵循"严格管控、规范操 作、风险可控"的总体原则。 第五条 【目标】严格控制金融衍生交易的种类及规模。各级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