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速: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海南高速 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 公司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 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 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 1 —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并 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 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