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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中拓: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1月)
000906ZDG(000906)2024-01-10 12:41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商中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 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 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 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二章 任职 第四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