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中拓:《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1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 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 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 及公司治理(ESG)绩效,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 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 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 投资决策以及 ESG 相关事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 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 实施细则 第六条 战略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