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星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4)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和 《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积极了解公司治理和经营情况, 勤勉尽责地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吴德军,中国国籍,会计学博士。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 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资源会计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兼任深圳 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319.SZ)、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301322.SZ)、深圳本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和恒翼生物 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 本人于2023年6月起再次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