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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稿)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修订,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 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 )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 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 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 的承诺相一致,不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