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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根据有关规定,我们就本公司与关联方制定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事项事先 审阅并认可,公司与关联方 2024 年度关联交易追加预计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所发生的。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 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合理公平,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 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在公司 116 会议室 14:30 以现场方式举 行,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推举, 会议由独立董事武龙先生主持。 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经各位独立董事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 2024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追加预计的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