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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钽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000962OTIC(000962)2024-06-07 08:55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适 时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电子承兑汇票。总额不超过 2.5 亿元,承兑汇票期 限不超过 6 个月,额度释放后循环使用,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原额度同时终止。具体事宜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 的合同为准。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办理相关事宜。 2、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 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6 月 7 日收到董事唐微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唐 微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唐微女士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 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微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4-032 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