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焰控股: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山西蓝焰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年12月11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 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董事会议事规 则》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