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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焰控股: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关于收购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81%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现金收购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81%股权是控股股 东山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对做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的推进落实,有利于解决公司与山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在煤层气 抽采业务的同业竞争问题。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已经中介机 构审计、评估,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交易价格根据经 有权国资监管机构备案的评估报告的结果确定。本次关联交易遵 循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事项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履职指引》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会议召 开之前, 我们认 真审阅 了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对 相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 见 本次调整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冬季保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