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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泰科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000969AT&M(000969)2024-04-28 08:16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不定期召 开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五日通知全体参会成员,因紧急情况需召开 临时会议时,经全体参会成员一致同意,通知可不受上述时限限制。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方式为投票表决;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可以采取现场会议(含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召开,若 采用通讯会议方式,则独立董事在专门会议决议上签字即视为出席了 专门会议并同意专门会议决议内容。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安 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 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