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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资本: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000987YXCHC(000987)2024-03-27 13:01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审查意见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 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 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主要负责人"; 7、各独立董事均不属于"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 1 项至 第 6 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8、各独立董事均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 其他人员"。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王曦、谢石松、刘中华、冯科、沈洪 涛在 2023 年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符合独立性相关要求。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上市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王曦、谢石松、刘中华、 冯科(2023 年 9-12 月在职)、沈洪涛(2023 年 1-9 月在职)分别 出具的《2023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通过核查任职人 员名单、股东名册,比对规则等方式,公司董事会出具审查意见 如下: 1、各独立董事均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 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