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瑞股份: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人"、"保荐机构" 或"本机构")作为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瑞股份"、"发 行人"、"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持续督 导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止。目前,持续督导期已经届满,招商证券根据《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 —保荐业务》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总结报 告书。 一、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一)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法律责任。 (二)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对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三)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