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旗新材: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旗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中旗新材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46 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670,000.00 股, 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1.67 元,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717,958,9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88,561,800.00 元(不含税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