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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尔泰: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合肥华尔泰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恒泰长财证券")作 为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尔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下简称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主要通过查阅公司各项业务和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查阅公司 三会会议资料和信息披露文件;核查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核查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