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泰: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恒泰长财证券")作 为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尔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华尔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 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15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9 月采取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 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 ...